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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文化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6

进一步加强全校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全校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扩充实验室安全知识储备,提高全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共同打造平安、和谐校园,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文化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借助实验室安全月活动,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掌握防范、化解和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以“实验安全共担当,和谐生活同分享”为活动主题,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打造安全整洁、规范科学的实验环境,全力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展开。

二、活动主题

实验安全共担当,和谐生活同分享

三、活动时间

201910

四、举办单位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宣传部、学生处、研究生院、公共实验中心、各个二级学院

五、活动内容

本次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论坛、实验室安全教育知识展板巡展、实验室安全教育讲座、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及应急演练、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星级安全员评比等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活动一: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第一阶段:实验室安全文化月活动启动仪式 

一、会议时间:101014:00

三、会议地点:图文信息中心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1)   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领导;

2)   学校领导;

3)   各学院(中心)书记、分管领导,实验中心(室)主任;

4)   上海理工大学安全生产(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委员;

5)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部分学生代表;

第二阶段:实验室安全教育专题报告   

一、会议时间:101015:00

二、会议地点:图文信息中心报告厅

三、会议内容:实验室安全教育专题报告

报告人:华东理工大学 实验室与装备处处长 袁洪学教授

四、参会人员:

1)   各学院(中心)分管领导、实验中心(室)主任;

2)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相关人员;

3)   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部分学生代表;

 

活动二:实验室安全教育知识展板巡展

1. 巡展内容:实验室安全教育知识展板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实验室安全须知、实验室安全制度、实验室事故案例。

2. 巡展地点与时间:图文信息中心广场(1010~1030日)

学院实验大楼(1014~1030日)。

3. 参加人员:请各学院组织师生及管理人员前往参观。

 

活动三:实验室安全管理论坛

1. 各学院在实验室安全月活动期间举办一次实验室安全知识讲座,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请各学院将活动安排、活动开展情况在活动开展前、后报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 时间节点:1010-1029

3. 参加人员:各学院(部)领导和实验室(中心)全体人员,全体研究生,本科生代表。

 

活动四: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1. 危化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2. 时间:1024

3. 地点:环境与建筑学院

4. 参加人员:环境与建筑学院负责人和实验室(中心)全体人员、师生代表,实验室安全巡查员,资产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

 

活动五: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评估及隐患排查工作

1.活动内容:为了构建我校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率,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借助第三方服务力量,运用科学、专业、成熟的安全检查评估手段,持续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辨识与控制各级危险源,督促跟踪排查与治理效果,较大幅度提升实验室本质化安全程度,不断增强各类安全事故预防与控制能力。

2.评估检查对象:全校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及实验场所;

3. 检查时间:108-1030

 

活动六:明星实验室安全员评比

1. 评选对象:各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员;

2. 评选方式:申请人提交评选材料、专家现场考核、评审答辩考核等;

3. 时间安排:1014-1025日,提交申请材料。1029日公布名单,在闭幕式时,总结评比,颁发奖励证书;

 

活动七: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

1. 竞赛内容: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全面掌握实验室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仪器设备操作安全、保密和防火、用电用水安全及其他通识类等方面的实验室安全知识。

2. 竞赛组织:由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承办,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自由组队参赛,选出校代表队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实验室安全知识校际邀请赛。

3. 时间安排:109-1028

活动八:活动闭幕式

1.总结会议内容:

1)实验室安全活动月工作总结;

2)通报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评估及隐患排查工作;

3)表彰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优胜队伍、星级安全员;

4)校领导讲话。

2.时间:1030日(暂定)

3.地点:图文信息中心报告厅

4.参会人员:

1)学校领导;

2)各学院(中心)院长、分管领导、实验室安全管理员,专任实验教师;

3)相关职能部处负责任人;

4)实验室安全巡查员。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不断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按照抓重点部位、抓关建环节、抓突出问题、抓督促整改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力把实验室安全月各项活动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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