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市高校火灾事故频发,消防安全形势严峻。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校园消防隐患清查“半月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相关底数,更新台账,落实风险源管理要求,并严格按照危化品管理要求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自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全校实验室,涵盖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二、自查内容
(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详细清点本学院实验室现有的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存储位置等信息,形成精确的化学品清单。
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存储条件,包括存储容器应完好无损、有明显标识、存储环境的温湿度控制符合要求、防火防爆设施完备有效等,确保易制爆化学品专柜存放。
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台账管理,做到账实相符,特别关注领用人员、领用时间、使用量等信息应完整准确,确保化学品流向清晰可追溯。
(二)危险废弃物
统计本学院实验室产生的各类危险废弃物,如废弃化学试剂、反应废料、过期药品等的存量、类别和暂存地点。
检查危险废弃物的包装应规范并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包装,包装容器密封良好并贴有正确标识。
(三)其他易导致火灾的危险源
检查本学院实验室的电气设备,包括实验仪器、电器插座、照明设备等是否存在老化、短路、过载等电气故障隐患,电线是否有破损、裸露现象。
查看实验室的加热设备,如电炉、烘箱、马弗炉等应有专人管理,使用时有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周围无易燃物堆积。
排查实验室的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能否有效排出易燃易爆气体和有害烟雾,通风管道是否清洁畅通,有无积尘、油污等易燃物附着。
检查实验室的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如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消火栓等是否齐全有效,位置是否便于取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无杂物堆积。
三、自查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中心、研究院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在12/6前完成自查。
四、自查报告要求
自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学院(包括挂靠研究院)、中心的实验室基本信息,如实验室数量、分布楼宇楼层、主要研究方向等。
按照自查内容分类详细列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和易导致火灾的危险源的排查结果,包括存在的问题、隐患数量及具体情况描述。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初步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节点。
提供相关的清单、记录、照片等附件材料,以支撑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请各学院将自查报告在12/11前以扫描电子文档形式(学院盖章,分管领导签字)发送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邮箱sysb@usst.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学院名称] 实验室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 [报告日期]”。纸质版自查报告请上交至先进制造大楼315,黄轶慧老师。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复查和抽检,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或自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重新自查。对于在自查和复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建立长效的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和培训工作,确保校园实验室的安全稳定运行。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