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学校仪器设备验收程序,完善验收手续,现拟对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设备,进行现场验收,通知如下: 一、现场验收范围 仪器设备采购合同金额≧1万元到货安装、调试正常后,均需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有关人员到场参与现场验收。 二、验收流程 使用部门在资产管理系统填写验收申请单,验收申请单通过部门主管审批后,电话联系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预约现场验收时间。 三、现场验收所需资料 仪器设备采购合同金额<10万元,使用部门须提供采购合同、发票;仪器设备采购合同金额≧10万元,使用部门须提供招标会议记录*、采购合同*、发票*、设备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及设备各项技术指标的原件及复印件(带*为必需提供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条码标签及设备验收单由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现场验收成功后,发放至使用部门及个人。 四、集中验收时间:每周二、周四下午 五、现场验收工作联系人:张欢 办公地点:公共服务中心102室 联系电话:55272339 六、本通知各项事宜,从2015年10月19日开始执行。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