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集中采购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8浏览次数:35

校内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采〔201537号“关于发布《上海市2016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上海市2016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中商品或服务,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为规范采购流程,方便项目操作,缩短采购周期,现对本年度满足“上海市2016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条件的采购项目进行集中申报,我处汇总后将委托财务处集中送往上海市财政局审批,过时未申报的项目将一律不予采购。

一、申报范围:

符合“上海市2016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商品或服务,如中央空调、精密空调、电梯、工作站、特殊用途摄像机、高性能计算机、5000元以上通用软件等。

二、申报格式:

集中采购项目申报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元)

经费支出名称

部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上报方式:

请各部门在425日前将盖好部门公章的纸质申报表上报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公共服务中心102室)缪老师,同时电子版申报表上报至邮箱:myb98@usst.edu.cn,联系电话:55273272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415

 

 

附件:上海市2016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