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5号)要求,现将2015/2016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填报的数据表包括《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SJ4)、《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每个数据表应填写完整。
2.本次实验室信息统计填报方式为,由各学院相关负责人按要求整理成excel表,无需系统内填报。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起上报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3.本次实验室信息统计要求真实反映2015-2016学年(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的实验室相关信息。要求各相关学院督促各实验室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各学院只统计本学院所有实验室内的实验信息。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完成上述五个数据表,经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于7月15日(星期五)前报送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注:报表数据模板及填表说明另行下发
联系人:王敬鹏 电话:65377820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