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进口设备采购审批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22浏览次数:39

各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及上海市教委关于2016年进口设备采购审批的最新通知,请各学院(部门)通知相关人员:本学院(部门)采购设备环节中,凡属于采购进口设备范畴,但尚未进行“专家技术论证”办理的,必须于2016923日下午1500之前,将申请资料纸质档报送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公共服务中心101室),电子档发送至fhj@usst.edu.cn

请各学院(部门)注意:按财政局通知的相关要求,本次申报不得延期、逾期不予办理!请各学院(部门)参照紧急通知相关内容及时完成申报工作!

相关政策咨询: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傅华军

联系电话:55271258

财务处:祝春阳

联系电话:55271536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财务处

 

201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