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2017年寒假期间对外服务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06浏览次数:39

各学院(部门)

为方便广大师生寒假期间物资设备及实验室相关事务的办理,根据实际情况,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在寒假期间安排如下:

一、服务时间

对外服务日期具体为118日(周三)、120日(周五)、213日(周一);对外服务时间为:9:0015:30

二、具体安排

1.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打单业务相关服务时间为9:0015:30,请至公共服务中心102室办理;

2.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的审核及用印办理:请于118日(周三)、213日(周一)两天集中将所需办理的合同交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公共服务中心102室),118日递交的物资设备采购合同将于120日统一发放,213日递交的物资设备采购合同将于216日统一发放;

3.现场验收业务寒假期间暂停办理;

4.物资设备请购相关事务、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相关事务、实验室安全相关事务,请于118日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公共服务中心101室)进行咨询办理。

如有特殊情况、特殊业务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5527233965377820

特此通知。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