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方便广大师生寒假期间物资设备及实验室相关事务的办理,根据实际情况,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在寒假期间安排如下:
一、服务时间
对外服务日期具体为1月18日(周三)、1月20日(周五)、2月13日(周一);对外服务时间为:9:00—15:30 。
二、具体安排
1.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打单业务相关服务时间为9:00—15:30,请至公共服务中心102室办理;
2.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的审核及用印办理:请于1月18日(周三)、2月13日(周一)两天集中将所需办理的合同交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公共服务中心102室),1月18日递交的物资设备采购合同将于1月20日统一发放,2月13日递交的物资设备采购合同将于2月16日统一发放;
3.现场验收业务寒假期间暂停办理;
4.物资设备请购相关事务、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相关事务、实验室安全相关事务,请于1月18日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公共服务中心101室)进行咨询办理。
如有特殊情况、特殊业务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55272339、65377820。
特此通知。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