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的相关要求,请各学院、职能部门详细梳理列入2017年预算的各类经费项目,有关政府采购的物资、工程及服务内容,如属于下列情况的,请在各时间节点前按要求向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或财务处提交书面申请及申请表。
1.涉及部门预算经费(含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两基两辅、各类重点实验室、各类人才引进科研配套以及教委代编项目,如高峰高原、协同创新等)未细化到具体待采购项目的,在2017年项目执行过程中确定需要政府采购编号才能实施采购的,请于2月底前向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及申请表(见通知附表部门预算内指标调整申请表)。联系人:吕福扣,联系电话:65377820。
2.涉及政府采购指标调整申请。2017年部门预算中经费项目“拨付方式”为政府采购的待采购项目,如果在既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下无法执行采购的,请于2月底前向财务处提交书面申请及申请表(见通知附表部门预算内指标调整申请表)。联系人:仇丽娟,联系电话:55274933。
3.涉及其他资金实施政府采购的申请。具体包括各类市教委历年拨入的专款,科研项目等,如确定需要政府采购编号才能实施采购的,请于2月底前向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及申请表(见通知附表其他资金政府采购申请表)。联系人:吕福扣,联系电话:65377820。
4.涉及进口设备审批申请。单位所有资金来源采购设备中需要购买进口设备,请于2月底前向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及申请表(见通知附表进口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联系人:傅华军,联系电话:55271258。
5.涉及单一来源项目申请。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达到20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但经过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后只有唯一供应商,请于2月底前向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及申请表(见通知附表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联系人:吕福扣,联系电话:65377820。
请各学院、各职能部门于2017年2月底前,抓紧完成以上相关内容的申报工作。逾期上级主管部门概不予以受理。相关内容请参考《上海市2017-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填写表格时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
5.上海市2017-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doc
财务处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