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各实验室做好开课前准备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保障。现将此次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和消火栓是否完善;
2. 水、电和门窗等环境设施是否完好,实验室内是否有堆放易燃物、私人物品和吸烟现象,环境卫生状况是否合格;
3. 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及储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 有毒、有害实验废弃物是否得到合理处置;
5. 大功率用电设备、辐射装置、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的使用情况是否安全;
6.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暖器、电暖风和液体充电暖手宝等电器和实验室内做饭、用餐等现象;
7. 其他易出现安全隐患的情况等。
二、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整改: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2日。
2、学校组织检查: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30日。
3、整改与复查:学校将对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实验室提出整改要求,相关实验室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学校组织安全督导员进行复查。
4. 安全督导员检查: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
三、工作要求
1. 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统一组织和领导,认真开展自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 进一步做好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新近师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3. 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加强实验废弃物临时存储的管理工作。
联系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
联系电话:021-65377820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