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实验中心:
根据全国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有关通知,为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工作始终受控、校园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校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协同保卫处共同组织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根据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现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和消火栓是否完善;
2. 实验室内是否有堆放易燃物、私人物品和吸烟现象,环境卫生状况是否合格;
3. 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及储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 大功率用电设备、辐射装置、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的使用情况是否安全;
5.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实验室内做饭、用餐等现象;
6. 其他易出现安全隐患的情况等。
二、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整改: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6日。
2、学校组织检查: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29日。
3、安全隐患整改: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
4. 安全督导员复查: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实验中心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统一组织和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安全稳定。
各学院、实验中心认真开展自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进一步明确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责任。对由于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王敬鹏 朱立炯
联系电话:021-55271326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2018年6月20日